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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需要反垄断法(兼论互联网创新)

时间:2007-10-07  来源:吴明华的博客  作者:admin

而中国好像不同,一个东东只要一火,或者只是新闻关注多一点、抄作的虚火再多一点,就有N多人去学了,比如中国的视频网站的绝对量都超过美国了。跟风是好事,能让自己跟上潮流,但也非常有可能让自己迷失了方向,我们不是门户,门户是航空母舰,我们小,所以我们常进入死循环:这个业务有前途,不进入可惜,进入了,如果发展不好,很烦恼因为结果是死掉,如果发展得好了,也很烦恼因为结果是门户们进来了,门槛一下子就高了!另外在中国注册一个网络公司,一定要申请到高新技术企业才能得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条款其实根本就不适合新兴的互联网经济),注册的流程也麻烦得要命,在中国天使投资少(这也是我坚持做天使投资大会的原因),VC投资案子少,产业投资又看不明白互联网,想创业,除了自己的工资与亲朋好友的钱,谁会给你,而这给大家铁下心来创业设置了栏杆,因为创业失败,也许会没得吃饭钱,谁还敢自己坚持搞自己的创新,抄别人成熟的模式也许是不得已的选择。其实这也许都还不重要,中国的人文让中国的互联网大佬们对小企业小创新者,眼睛是长到天上去的,那种帮扶的想法没有不说,还打压着你,当然这不是全部现象,但绝对是大部分的现象。当然,目前中国的VC们是促进中国互联网创新的一股重要支撑力量。 本文来自织梦

弱肉强食,这是自然界的法则,如今在互联网界只是重演而已。我们也不能去怪门户,说实话,他们的压力也大,要保持高市值,就得不断的赚钱,不断的。而互联网的最大好处是信息透明,也就是说任何好的东西是捂不住的,只要市场上有一个新的火的东东出现,门户们就会马上知道,马上用各种资源去升级自己的级别,从1.0到2.0、3.0(sohu语)再到X.0,反正自己品牌、资金、团队一个都不缺。其实不仅是门户,包括阿里这样的大户人家,都已经在打造自己的产业链了,大家都要赚钱,所以没有怪谁的必要,这就是中国的互联网环境。

织梦好,好织梦

反垄断法,其实还主要是针对中国的传统经济,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外资企业在中国与私营企业之间的一些规范,而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恐怕不是这么容易能被规范的,因为网络服务很难被产品化的界定与判别,再说了中国哪个部门有资格在新兴的互联网行业做裁判呢?没有,因为专家都在领着巨头们的俸禄。创业创新难,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要扶持这个行业的创新,一方面需要行业巨头们的表率作用,另一方面更需要社会资本、主管部门、专利保护部门、创业者本身一起来努力,才有可能有所改善的。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互联网还是一个太年轻的行业,现在还处于原始的拓荒时代,机会还多得很,但全球背景下的互联网,是一个创新与升级都时刻在进行的行业,它的成长不仅是互联网行业本身的事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这个意义上来看,促进互联网行业创新的意义是大的,因为今天的互联网小企业,说不定就是明天的全国乃至全球互联网的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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