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互联网内容十宗罪
时间:2007-10-07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admin
6、“人力搜索”难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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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引擎之所以迅速普及,是因为它可以自动地帮助人们查找信息,使人们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目录现在当然还有一定用途,特别是在垂直领域,但“人力搜索引擎”却实在是一个拙劣的想法。如果这一概念被风险投资者、广告客户、科技媒体、甚至企业CMO所接受,那简直是一个奇迹。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7、进军传统广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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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强大的搜索引擎,谷歌成为了全球领先的网络广告巨头。但是,在搜索和上下文广告领域获得成功,并不意味着谷歌在平面和广播广告市场也有优势。到目前为止,谷歌在非搜索媒体领域还未获得成功。尽管谷歌目前还没有放弃的迹象,但这种做法更像是唐吉诃德攻击那个著名的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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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目标广告”有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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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约有30%的互联网用户经常删除存储在计算机中的网络访问记录,但随着更多人认识到网络隐私的重要性,这一比例将会大幅增长。CMO必须认识到,目标广告存在隐忧。 本文来自织梦
9、TWITTER很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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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会有哪个网站比TWITTER更烦人,更没有意义。每次发送140个字符,向所有人报告自己一天的行动,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呢?又有谁认为那些不经过大脑思考的信息(例如“我正在吃桔子”、“我想要一个Mac)能帮助TWITTER成为一个有效的广告平台? dedecms.com
10、“移动营销”质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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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营销环境在质量上难以同网络媒体相比,因为用户使用网络媒体时的状态相对容易预测(例如观看视频或浏览内容),但使用移动设备时的状态却难以预测。如果他们正在从事重要的工作,将很难接受移动广告。 dedecm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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