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互联网协会停止实施《博客服务自律公约》
时间:2007-10-07 来源:网易博客 作者:admin
三、《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严谨性。《博客服务自律公约》19条1400多字,不能做到言简意赅、不能做到用语的准确性、不能做到专业性。这份自律公约我们看不到博客的特点在哪里,倒不如说是“网络文明公约”。 copyright dedecms
四、《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建设性。《博客服务自律公约》一味的要求博客网站、博客用户做这做那、保证这保证那,但是博客网站到底能够获得什么呢?博客用户能够获得什么呢?你要求博客网站要创新,但是互联网协会你到底给中国的博客发展带来了什么好点子、什么创新呢? 内容来自dedecms
五、《博客服务自律公约》缺乏纯洁性。我作为中国第一博客互诉案的当事人之一,强烈反对、抗议、质疑这份公约。因为这份公约的制订者博客研究组成员,来自千龙网的沈阳长达数年在网络上攻击、辱骂他人,是最不讲“网络文明”的人。其恶行已经被法院明确判定为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违反法律的事实已经得到公证。这样的人,却存在于互联网协会参与制订这样重要的关乎网络文明的组织中,试想,严肃性何在?纯洁性何在?价值何在?我坚决反对中国互联网协会这样的不干净的“公约”。
dedecms.com
关于《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我将在近期展开连续的评论与分析,逐条批驳其中的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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