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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社区之—大社区理论应该缓行

时间:2007-10-07  来源:漏雨屋  作者:admin
从即日起漏雨屋主人将把自己对网络社区的一些理解写成漏雨屋主人论网络社区系列,与关注互联网关注网络社区的朋友们一起探讨交流,欢迎大家与我一起博而论“道”,亮出你的观点来。

前天,一个叫林童星的加我QQ,我也加了他。看名字似曾相识,百度了一下,方知以前确实看过他有关创业的疯狂言论。注意,这里所讲的疯狂言论没有任何的贬义,创业者就是应该像林童星那样的执著,应该像林童星那样有一股疯狂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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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聊了挺多,也聊到了社区。他也讲了很多社区的好处,以前未来的前途,还说要搞一个无所不含的大社区。社区好不好?好。社区有没有未来?有。我坚信。但是,搞一个包罗万象的大社区是绝对不好的。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为什么不好?先来看一个问题:什么是社区? 织梦好,好织梦

什么是社区呢?有的资料显示,社会学家给社区下出的定义有140多种。尽管社会学家对社区下的定义各不相同,但是在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上认识还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按照这个说法,社区就应该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由一定数量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依此类推,网络社区就应该是“在某一网络平台上,由一定数量的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或者是有共同关注的问题需要探讨交流的一定数量的人们所组成的网络生活共同体。”

织梦好,好织梦

由此可见,网络社区,应该具有以下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在某一网络平台上(这是一句费话,书上一般都这么写,我也学一下,呵呵)、由一定数量的人组成、这些人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或者是有共同关注的问题需要探讨交流。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从网络社区的特征来看,网络社区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小。如果有人非要把网络社会往大搞,那一定是自寻死路,自掘坟墓。网络社区的人数一定要保持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并不是越多越好。否则就会成为鱼龙混杂污合之众的聚集之地。未来成功的网络社区出必然会是小而精的,而不是大而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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